招生信息2026-10-1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北航2027年硕士研究生温馨提示发布,涉材料提交与法律专业报考限制

2026年10月14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报考2027年硕士研究生温馨提示:预报名已结束,因上级尚未提供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暂按考生预报名填写信息审核;名单内考生须通过「硕士初试考生提交材料」系统限期上传材料,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校官方·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于2026年10月14日发布《报考北航2027年硕士研究生温馨提示(10月14日)》,就预报名审核情况作出提醒。

发布背景

招收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预报名已结束。因目前上级尚未提供学籍学历校验信息,学校仅按照报考北航考生的预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并予以提醒,具体名单见公告附件。

专业报考限制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及035102法律(法学)的考生,须自行核查确认报考前所学专业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或不予准考。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法学门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中需要提交材料的考生,须通过PC端进入「硕士初试考生提交材料」系统,按附件「提交材料类别」列提及的内容上传相关材料。未提交相应材料者,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其余考生应根据附件要求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备后续校验。

信息填写要求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报考资格、拟录取资格将无效,学籍按有关规定取消。

后续安排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各类公告(含报考点网报公告)。学籍学历校验相关提醒,待上级提供校验信息后公布。

编者说明

本公告为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6年10月14日动态消息,附件名单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信息来源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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