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2026-10-26

北京化工大学|(1110)报考点2027年网上材料审核10月26日启动,补充材料截止10月31日12时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10月26日发布(1110)报考点2027年硕士招生材料审核考生须知,明确采用网上审核方式。审核材料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首次审核结论截止10月30日12时,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10月31日12时。须知列明身份证件、学籍学历、户籍或社保、在读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等六类待补充材料情形,并提示未通过审核者报名信息无效、初试费预计12月底前退回。

北京化工大学院校官方·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2026年10月26日发布《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化工大学(1110)报考点材料审核考生须知》。该校(1110)报考点采用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的方式,所有选择该报考点且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配合核验、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时间安排

审核材料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09:00;首次审核结论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2:00;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12:00。报名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的考生,须按补充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类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方为完成报考点审核。未缴纳报名费及不符合该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或因自身原因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待补充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件核验不通过: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二、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教考生须另附亲笔签名承诺书;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不通过的,须另附身份证、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及身份信息承诺书;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校验不通过的,须附学校更名证明材料;持境外学历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者须上传境外高校近期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及承诺书。
三、户籍或社保校验不通过:在京户籍者上传户口簿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在京但工作地在京者,上传2026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
四、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须上传《在读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六、准考证照片与学籍学历照片比对不通过,须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审核结果与其他注意事项

审核结果分为三类:审核通过、待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招生单位、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可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须保证上传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变造材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初试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咨询电话010-64433759,邮箱yzb@mail.buct.edu.cn。

信息来源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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