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信息2026-09-3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经管发〔2026〕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经管发〔2026〕4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明确评审组织机构、评选条件与评审程序,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院校官方·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经管发〔2026〕4号)》。

制定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评审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和书记任主任委员,学院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组。

评选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且无补考科目,科研能力显著。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性科研成果(参评学年内以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学院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实践能力与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考取国家级职业资质证书、参加专业竞赛获奖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等)。

信息来源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本页面信息由 AI 采集、人工审核后发布,转载标注原始来源;如有出入请以原始来源为准。

活动信息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