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新疆师范大学 · 政法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MPA(125200)公共管理

项目类型
MPA
学制
3
学费
4.8
授课方式
非全日制
招生人数
12人(2026年招生)
授课地点
乌鲁木齐
分数线
国家B线
接受调剂

项目介绍

新疆师范大学MPA项目设在政法学院,培养具备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项目设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费16000元/生·学年。政法学院在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积累,为MPA教育提供了扎实的学科基础。

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复试坚持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专业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调剂工作小组及专业复试小组等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复试科目包括外语、专业面试、公共管理综合和政治考核。指导教师团队包括石路、彭无情、姚学丽、朱宪臣、王艳、唐文睿等20余位教师。